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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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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物资有限公司含本级及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本级为转制单位,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下属事业单位中共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党校,成立于1977年,主要为在职干部提供高等教育与培训,经济管理学、经济贸易学、财务会计、计算机与现代管理,法律等高等学历教育,党员干部相关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物资有限公司含本级及一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240.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3.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240.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2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65 %;项目支出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5 %。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01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5.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552.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55 %;其它支出37.48万元, 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68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552.5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528.51万元增加24 万元,增加1.5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1,552.5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528.51万元增加24 万元,增加1.57%.主要原因:人员晋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635.22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595.2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39.9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中的年金清算。
  3、“其它支出” (类) 2017年度决算37.4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其中:
  其它支出(款)37.4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中的年金清算。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95.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13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13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1.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77万元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中共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党校日常培训接待。公务接待4批次,公务接待2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7.36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7.36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7.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36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6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它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60.67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它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96.88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物资有限公司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决算金额30万元。评价得分90.01分,情况优秀。
  二、机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项目名称为2017年机动经费项目,批复金额45万元,用于发放本单位在职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按照相关文件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处审核后,对死亡职工家属进行发放。 2017年,发放抚恤金教职工2人,金额30万元,结余资金全部返还北京市财政局。
  (三)存在问题  无
  (四)建议   无


        附件:089-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